好好玩娛樂平台用戶協議

歡迎加入成為好好玩娛樂平台(以下稱本平台)網站會員,並使用由全網行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全網公司)、全家便利商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全家公司)及異軍互動娛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異軍公司)提供之相關會員服務(以下稱會員服務)。凡欲使用本網站各項會員服務之申請者,均應事先充分閱讀且瞭解本用戶協議之各項約定條款(以下簡稱「本條款」),本條款是由好好玩娛樂平台網站就其所提供的服務(包括平台網站以及現在正在提供和將來可能向用戶提供的網路服務和平台服務,以下統稱為“本服務”)所訂立的合約,此合約之訂定目的在於保護本服務的提供者及用戶間之相關權益。提醒您,當您閱讀完本條款並按下「同意」之按鍵,視同您已審閱三日以上、且瞭解及完全同意本條款之各項內容,包含但不限於全網公司公布於本網站或全網公司官網、APP之服務條款、相關使用規範及限制以及「異軍公司」之會員須知與隱私權保護政策並同意遵守與本平台相關之平台管理規章、規則等。

  • 第一條、立合約書人
    1. 消費者(以下簡稱「甲方」)在申請本平台提供的各項平台會員帳號時,甲方同意使用全家會員身分登入;
      1. 在申請成為網站會員時,甲方應詳實提供正確且完整之個人資料;
      2. 所有由甲方提供的個人資料將被乙方用來作為識別甲方和其他用戶的依據;
      3. 如果甲方所提供的個人註冊資料與事實不符,或已變更而未及時更新,或有任何誤導之虞,導致乙方無法為甲方提供或進一步提供本服務,乙方將不承擔任何責任。
      4. 甲方可以透過乙方官方網站提供的會員服務或乙方公佈的其他途徑,更新或修改甲方申請註冊時所提供的資料。
    2. 企業經營者名稱:全網行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 代表人:簡維國
      • 電話:(02)6618-2822
      • 電子郵件:service@bonuswinner.com.tw
      • 營業所地址:台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二段61號3樓
      • 網址:https://www.familynet.com.tw
      • 統一編號:27560883
  • 第二條、當事人行為能力
    1. 甲方使用本服務前,應確保已符合相關法令對使用本服務(平台服務)級別之年齡要求。如果甲方是限制行為能力人(滿7歲但未滿20歲),甲方必須取得法定代理人(如:父母、監護人)之允許始得註冊成為會員;若甲方為無行為能力人(未滿7歲之未成年人),則請由甲方的法定代理人代為註冊申請。甲方對本合約書之同意及其他意思表示,均視為已取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或符合法律行為之要件;
    2. 若甲方未滿20歲,除甲方本人應遵守本服務條款外,並請甲方之家長(或監護人)同時確實閱讀、瞭解並同意遵守本合約之所有內容,甲方方得使用或繼續使用本服務;當甲方於本服務條款為修改或變更後仍繼續使用本服務時,即表示甲方之家長(或監護人)亦已確實閱讀、瞭解並同意遵守本服務條款之修改或變更。
    3. 甲方瞭解本平台的遊戲最低級別屬於「遊戲軟體分級管理辦法」分類標準下之「保護級」,最高級別屬於「遊戲軟體分級管理辦法」分類標準下之「限制級」。一旦甲方按下「我同意」之按鍵,即表示甲方已符合相關法令對使用本級別之服務的年齡要求。
    4. 甲方及其法定代理人應先檢閱本平台各該網站是否有保護個人資料的隱私權政策,再決定是否同意提出相關的個人資料;甲方之法定代理人並應持續叮嚀兒童及青少年不可洩漏自己或家人的任何資料(包括姓名、地址、電話、電子郵件信箱、照片、信用卡號等)給任何人,也不可以單獨接受網友的邀請或贈送禮物而與之見面。如甲方因洩露自己或家人之資料給其他第三人或與網友見面致受到任何損害或引發任何爭議,概與乙方無關。
    5. 甲方及其法定代理人應謹慎選擇合適網站供兒童及青少年瀏覽。未滿12歲之兒童上網時,法定代理人應全程在旁陪伴,12歲以上未滿20歲之青少年上網前亦應斟酌是否給予同意。
    6. 若有限制行為能力人未經同意或無行為能力人未由法定代理人代為付費購買點數致生法定代理人主張退費時,法定代理人得依官網公告流程,備妥證明文件並提出申請,經乙方確認後,退還甲方未使用之平台費用。
  • 第三條、合約之內容

    以下視為本合約之一部分,與本合約具有相同之效力:

    1. 乙方及異軍公司有關本服務之廣告或宣傳內容。
    2. 異軍公司之費率表及平台管理規則、規章。前項合約內容相互間有衝突者,應為消費者有利之解釋。
  • 第四條、名詞定義

    本合約之名詞定義如下:

    1. 線上遊戲:係指甲方藉由電腦、智慧型裝置或其他電子化載具設備,連結網際網路至乙方指定之伺服器所進行之連線遊戲。
    2. 遊戲網站:係指由異軍公司為提供本遊戲服務所建置之網站。
    3. 遊戲管理規則:係指由異軍公司訂立,專供為規範遊戲進行方式、會員遊戲行為守則等相關規則。
    4. 遊戲歷程:係指甲方自登入本遊戲起至登出本遊戲止,電腦系統對甲方遊戲進行過程中所為之電磁記錄。
    5. 儲值點數:係指甲方以現金、信用卡刷卡、虛擬通路付費、實體通路交易等方式,購買乙方所發行之平台產品與點數卡,並兌換為本平台使用之點數,甲方得再以預先儲值於本平台之點數,使用於本服務,儲值點數一點售價為新台幣一元。
    6. 外掛程式:係指非由乙方、異軍公司提供,足以影響或改變乙方、異軍公司線上遊戲之運作為目的之程式。
    7. 必要成本:係指乙方為履行本合約而已支出之成本或已給付予第三人之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本服務使用費用、甲方參與乙方舉辦之活動而免費獲得的儲值點數、退費手續費、郵資/匯票費用及其他費用。
    8. 永久:本合約中所涉及之永久期限,乃係以伺服器持續開啟而言,故日後一旦伺服器關閉則即為終止日,從而排除永久之適用。
  • 第五條、服務範圍
    1. 「好好玩娛樂」為線上數位內容的平台服務,為甲方與異軍公司的網路連線數位內容服務、點數及虛擬商品交易提供場所及機會。實際的服務交易合約存在於甲方及異軍公司之間,乙方、全家公司並非買方與賣方交易服務合約之間的主體,且乙方、全家公司對這些服務交易合約均不承擔義務,僅由乙方提供客服聯繫通知之服務。甲方與異軍公司公司雙方將承擔有關網路連線平台服務合約、連線品質、消費爭議及相關事項之全部責任。
    2. 本服務係由異軍公司提供網路伺服器,讓甲方使用全家會員身分登入進行本平台。
    3. 乙方對於本服務內容資料之正確性或合法性,或本服務相關網頁因全部或部分中斷、暫時無法使用、遲延、或造成任何資料內容(包括圖片、文字、數字、圖形)傳輸中斷、錯誤、缺漏、更新延誤、或儲存上之錯誤、均不負任何責任。
  • 第六條、個人資料的保護
    1. 關於個人資料之保護,依相關法律規定處理。
    2. 本服務係由異軍公司提供,請詳閱「異軍公司」之會員須知與隱私權保護政策等相關規定。如果甲方使用本服務時提供任何個人資料或參與任何本服務相關活動,乙方不對該等資料之保護或甲方因此所生的相關損害而負任何責任。
  • 第七條、關於帳號和密碼
    1. 甲方完成註冊程序後取得之的帳號及密碼,僅供甲方使用;以同一組帳號和密碼使用本服務之所有行為,均視為本人之行為,甲方將自負完全的法律責任。
    2. 帳號在註冊之後不可變更,而密碼得依異軍公司提供的修改機制進行變更。異軍公司(含客服人員、遊戲管理員)不得主動詢問消費者之密碼。異軍公司於合約終止後三十日內,保留甲方之帳號與附隨於該帳號之電磁記錄。
    3. 合約非因可歸責甲方之事由而終止者,甲方於前項期間內辦理續用後,有權繼續使用原帳號及附隨於該帳號之電磁記錄。
    4. 第2項期限屆滿時,甲方仍未辦理續用,異軍公司得刪除該帳號及附隨於該帳號之所有資料,但法令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 第八條、帳號密碼遭非法使用之通知與處理
    1. 當事人如發現帳號、密碼被非法使用時,應立即通知對方並由異軍公司查證,經異異軍公司查證屬實後,異軍公司得暫停該組帳號或密碼之使用權,更換帳號或密碼予消費者,立即限制第三人就本平台服務之使用權利,並將相關處理方式揭載於平台管理規則。
    2. 異軍公司應於暫時限制平台使用權利之時起,即刻以官網公告、簡訊、推播、電子郵件或其他雙方約定之方式通知持有前項電磁記錄之第三人提出說明。如該第三人未於接獲通知時起七日內提出說明,異軍公司應直接回復遭不當移轉之電磁記錄予甲方,如不能回復時可採其他雙方同意之相當補償方式,並於回復後解除對相關本平台使用人之限制;惟方有提供免費安全裝置(如防盜卡、電話鎖等)而甲方不使用者或有其他可歸責於甲方之事由,乙方及異軍公司不負回復或補償責任。
    3. 第一項之第三人不同意異軍公司前項之處理時,異軍公司得依報案程序,循司法途徑處理。
    4. 異軍公司依第一項規定向甲方或第三人行使限制權利期間內,異軍公司不得向甲方或第三人收取費用。
    5. 甲方如有申告不實之情形致生乙方、異軍公司或其他本平台使用人權利受損時,應負一切法律責任。
  • 第九條、合約之解除

    甲方得於開始本平台服務後7日內,以電子郵件或書面通知乙方或異軍公司解除本合約,甲方無需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並得就未使用之儲值點數向乙方或請求退費。

  • 第十條、資費政策
    1. 乙方及異軍公司有權決定乙方、異軍公司所提供的本服務的資費標準和收費方式,乙方、異軍公司可就不同的服務制定不同的資費標準和收費方式,也可按照乙 方、異軍公司所提供的本服務的不同階段制定不同的資費標準和收費方式。另外,乙方、異軍公司也可隨時地修改乙方、異軍公司的資費政策。乙方、異軍互動公司應將有關本服務的收費訊息以及與本服務有關的資費標準、收費方式、購買方式或其他有關資費政策的訊息放置在本服務相關網頁的顯著位置。
    2. 費率調整時,乙方、異軍公司將於預定調整生效日三十日前於本服務官網首頁、遊戲登入頁面或購買頁面公告;若甲方於註冊帳號時已登錄通訊資料者,並依甲方登錄之通訊資料通知甲方。
    3. 前項費率調整時,應自調整生效日起按新費率計收;若新費率高於舊費率時,甲方在新費率生效日前已於官網中登錄之付費購買點數或平台費用應依舊費率計收。
  • 第十一條、遊戲歷程之保存期限、查詢方式及費用
    1. 異軍公司應保存甲方之個人基本遊戲歷程記錄(包括儲值記錄、登入/註銷IP、登入/註銷時間、物品獲取/消耗記錄、遊戲幣獲取/消耗記錄、遊戲進度記錄、交易記錄)以供甲方查詢,保存期間為40日。
    2. 甲方得以書面或網路至異軍公司服務中心申請調閲個人遊戲歷程,且需提出與身分證明文件相符之個人資料以供查驗,查詢費用每次為新台幣壹佰捌捨元,由甲方負擔。
    3. 異軍公司接獲甲方之查詢申請,經確認無誤後,應提供第一項所列之甲方個人遊戲歷程,並於七日內以光碟或磁片等儲存媒介或書面、電子郵件方式提供資料。
  • 第十二條、本遊戲服務應載明之資訊

    異軍公司應於官網首頁、遊戲登入頁面或購買頁面及遊戲套件包裝上載明以下事項:

    1. 進行本遊戲服務之最低軟硬體需求:
      • 瀏覽器:GoogleChrome、Firefox
      • 基本需求:記憶體:1GB
      • 顯示卡:DirectX9相容/256MB以上(PC)
    2. 有提供安全裝置者,其免費或付費資訊。
    3. 有提供付費購買之機會中獎商品或活動,其活動內容、獎項、中獎及機率或稀有商品數量等資訊,並應記載「此為機會中獎商品,消費者購買或參與活動不代表即可獲得特定商品」等提示。
  • 第十三條、電磁記錄

    本遊戲之所有電磁記錄均屬異軍公司所有,異軍公司並應維持甲方相關電磁記錄之完整。甲方對於前項電磁記錄有支配之權利。但不包括本遊戲服務範圍外之移轉、收益行為。

  • 第十四條、連線品質
    1. 異軍公司為維護本平台服務相關系統及軟硬體設備而預先規劃暫停本平台服務之全部或一部時,應於七日前於平台官網首頁、平台登入頁面或購買頁面公告通知。但因臨時性、急迫性或不可歸責於異軍公司之事由者,不在此限。
    2. 因可歸責異軍公司事由,致甲方不能連線使用本平台服務時,異軍公司應立即更正或修復。對於甲方於無法使用期間遭扣除平台費用或平台內商品,異軍公司應核返還平台費用或商品,無法返還時則應提供其他合理之補償。
  • 第十五條、資訊公開

    異軍公司應於平台網站上提供本平台之伺服器可容納人數、同時上線人數與連線狀況等相關資訊,並定期更新。

  • 第十六條企業經營者及消費者責任
    1. 異軍公司應依本合約之規定負有於提供本服務時,維護其自身電腦系統符合當時科技或專業水準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
    2. 電腦系統或電磁記錄受到破壞,或電腦系統運作異常時,異軍公司應於採取合理之措施後儘速予以回復。
    3. 異軍公司違反前二項規定或因遊戲程式漏洞,致生甲方損害時,應依甲方之受損害情形,負損害賠償責任,但異軍公司能證明其無過失者,得減輕其賠償責任。
    4. 異軍公司電腦系統發生第二項所稱情況時,於修復完成並恢復正常運作之前,不得向甲方收取費用。
    5. 甲方就其個人不當操作、共用帳號、委託他人付費購買點數所導致之任何結果或衍生與第三人間之糾紛,乙方、異軍公司得不予協助處理,甲方不得請求乙方、異軍互動公司給予任何形式之賠償或補償。
  • 第十七條、遊戲管理規則
    1. 為規範遊戲進行之方式,異軍公司應訂立合理公平之遊戲管理規則,甲方應遵守異軍互動公司所訂立並公告之遊戲管理規則:
      1. 嚴禁修改、破解或進行任何影響遊戲程式和遊戲網路數據傳輸封包的行為;
      2. 嚴禁使用任何方法對伺服器進行惡意入侵、攻擊,或任何破壞網路服務正常運行的行為;
      3. 禁止利用遊戲Bug和第三方外掛程式進行賺取金錢、複製裝備、快速累積經驗值等破壞遊戲公平性及造成伺服器負擔加重的行為;
      4. 禁止公開或私下傳播任何存在並可利用的遊戲Bug,請在發現該類問題時立即向異軍互動公司反應;
      5. 禁止使用含有人身攻擊、淫穢、辱罵、反動及其他危害本遊戲形象、同GM角色名故意相似擾亂正常服務秩序以及違反社會善良風氣的角色名;
      6. 禁止使用公共頻道惡意洗版,或做出任何影響正常遊戲秩序的行為;
      7. 任何違反以上條款的違規行為,GM有權根據情節輕重對違規者進行警告、強制下線、禁閉、更名、刪除人物或凍結帳號的處罰,情節重大者,異軍公司將依法訴追,違規造成的一切損害或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2. 網路遊戲中虛擬物品的約定:
      1. 本服務遊戲中提供的各種虛擬物品不限於金幣、銀兩、道具、裝備等,其所有權歸異軍互動公司所有。甲方只能在合於法律和遊戲規則的情況下擁有對虛擬物品的使用權。
      2. 甲方同意就已使用於購買虛擬物品使用權之儲值點數,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費。(3)甲方不得自行與其他玩家進行線下交易(包含但不限於遊戲內的遊戲幣、道具、裝備等虛擬物品)。若甲方因自行線下交易出現任何問題或爭議,異軍公司可依情形提供必要之協助,但不代表乙方、異軍公司有賠償或補償之責任,相關損失,請甲方自行負責。
    3. GM身份說明:
      1. GM即GameMaster,指的是維護和管理遊戲虛擬世界秩序的線上遊戲管理員;
      2. GM不會干預遊戲的正常秩序,不會以任何方式索要玩家的個人資料和密碼,並不負責解決玩家之間的私人糾紛以及遊戲的攻略等問題;
      3. 請在遊戲中尊重、理解並配合GM的工作,如有任何意見,請通過專用信箱向客服中心申訴和舉報;
    4. 註銷角色:

      甲方清楚瞭解在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註銷甲方所創造的角色,並刪除該角色的所有記錄:

      1. 甲方註冊的遊戲角色未達到一定遊戲要求,並且在該角色所關聯的遊戲分區中可用遊戲點數或遊戲時間為零的情況下,連續三十天未通過該角色登入過異軍公司的遊戲。
      2. 甲方自行刪除的角色,自刪除之日起三十天內未申請恢復。
      3. 關於異軍公司所提供的不同產品中註銷角色的具體條件,以各個產品的具體規定,或提供本服務的相關官方網站上的具體規定為準。
    5. 關於遊戲內玩家與玩家之間的對戰

      本服務遊戲虛擬世界內會有部分的區域設置有用戶玩家之間的強制性對戰。接受本條款即預設接受強制性對戰的遊戲設置,請甲方謹慎選擇。

    6. 遊戲版本更新變動說明

      為增加並豐富遊戲的內容,遊戲在運行時異軍公司會不定期更新並調整改變遊戲內所有的功能。在遊戲更新後,甲方同意一切遊戲內的操作、內容、設定將以遊戲中實際更新內容為準。

    7. 遊戲漏洞規則

      異軍公司鼓勵玩家回報遊戲中出現的問題和漏洞,一經證實將可能獲得異軍公司的獎勵(獎勵內容視回報問題的嚴重性而定,異軍公司擁有最終決定權)所有利用遊戲中的漏洞進行非法謀利或惡意攻擊的行為將嚴格被禁止,一經發現,異軍公司得立即停止提供本服務。對於可能導致嚴重影響遊戲平衡性的重大問題,異軍公司有權進行修正、回溯或停止伺服器運作。

    8. 遊戲管理規則視為本合約之一部份,與本合約具有相同效力,
    9. 遊戲管理規則之變更應依第二十一條之程序為之。
    10. 遊戲管理規則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規定無效:
      1. 抵觸本合約之規定。
      2. 剝奪或限制甲方合約上之權利。但異軍公司依第十八條規定處理者,不在此限。
  • 第十八條、違反遊戲管理規則之處理
    1. 除本合約另有規定外,有事實足證甲方於本遊戲中違反遊戲管理規則時,異軍公司應於遊戲官網首頁、遊戲登入頁面或購買頁面公告,並以甲方登錄之通訊資料通知甲方。
    2. 甲方第一次違反遊戲管理規則,異軍公司應通知甲方於一定期間內改善。經異軍互動公司通知改善而未改善者,異軍公司得依遊戲管理規則,按其情節輕重限制甲方之遊戲使用權利。如甲方因同一事由再次違反遊戲管理規則時,異軍公司得立即依遊戲管理規則限制甲方進行遊戲之權利。
    3. 異軍公司依遊戲管理規則限制甲方進行遊戲之權利,每次不得超過七日。
  • 第十九條、申訴權利
    1. 甲方不滿意異軍公司提供之連線品質、遊戲管理、費用計算、其他相關之服務品質,或對乙方依遊戲管理規則之處置不服時,得於收到通知之翌日起七日內至異軍公司之服務中心或以電子郵件或書面提出申訴,異軍公司應於接獲申訴後,於15日內回覆處理之結果。
    2. 異軍公司應於官網或遊戲管理規則中明定服務專線、電子郵件等相關聯絡資訊與二十四小時申訴管道。
    3. 甲方反映第三人利用外掛程式或其他影響遊戲公平性之申訴,依第一項規定辦理。
  • 第二十條、智慧財產權

    平台網站上之所有著作及資料,其著作權、專利權、商標、營業秘密、其他智慧財產權、所有權或其他權利,均為乙方、異軍公司或其權利人所有,除事先經乙方、異軍公司或其權利人之合法授權外,甲方不得擅自重製、傳輸、改作、編輯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基於任何目的加以使用,否則應負所有法律責任。

  • 第二十一條、合約之變更
    1. 乙方、異軍公司修改本合約時,應於平台官網首頁、平台登入頁面或購買頁面公告之,並依甲方登錄之通訊資料通知甲方。
    2. 乙方、異軍公司未依前項進行公告及通知者,其合約之變更無效。
    3. 甲方於第一項通知到達後十五日內:
      1. 甲方未為反對之表示者,視同甲方同意並接受本合約條款修改,乙方、異軍公司依合約變更後之內容繼續提供本平台服務。
      2. 甲方為反對之表示者,依甲方終止契約方式處理。
  • 第二十二條、風險承擔

    甲方同意使用本服務係基於甲方的個人意願,並同意自負風險,包括因為自平台網站提供任何個人資料或參與任何本服務相關活動、下載資料或圖片,或自本服務過程中連結到第三方的網址後所獲得之資料或導致甲方的電腦系統損壞,或是發生任何資料流失等不利益之結果。

  • 第二十三條、付費點數商品退費標準
    1. 甲方於乙方之銷售通路購買點數且尚未儲值者,得於七日內向乙方之銷售通路提出退費申請。
    2. 甲方購買點數如已儲值,得向異軍公司請求退費,退費手續費為(剩餘未使用的付費點數)X35%,退費金額為(剩餘未使用的付費點數-退費手續費)。
    3. 甲方之儲值點數如已轉入遊戲視同使用,不得向乙方、異軍公司請求退費。
    4. 乙方、異軍公司受理退費申請應於三十日內取消交易,扣除郵寄、匯費產生之費用後,以現金、信用卡、匯票或掛號寄發支票方式退還甲方,或依雙方同意之方式處理。
    5. 申請退費之點數若有附贈免費點數或虛擬金幣、虛擬物品,甲方需保持贈品之完整性,如不完整,乙方、異軍公司得依其定價逕行扣除之。
  • 第二十四條、合約之終止及退費
    1. 甲方得隨時通知乙方、異軍公司終止本合約。
    2. 甲方同意如果在註冊成功後,若甲方逾1年間未登入使用本平台服務,異軍公司得定15日內通知甲方登入,如甲方屆期仍未登入使用,則異軍公司得終止本合約。
    3. 甲方應確實遵守本合約及有關法律命令的規定,甲方有下列重大情事之一者,異軍互動公司依甲方登錄之通訊資料通知甲方後,得立即終止本合約:
      1. 利用任何系統或工具對乙方電腦系統之惡意攻擊或破壞。
      2. 以利用外掛程式、病毒程式、遊戲程式漏洞或其他違反公平合理之方式進行遊戲。
      3. 以冒名、詐騙或其他虛偽不正等方式付費購買點數或平台內商品。
      4. 因同一事由違反遊戲管理規則達3次以上,經依第十五點第二項通知改善而未改善者。
      5. 經司法機關查獲從事任何不法之行為。
      6. 其他重大損害乙方或其他玩家權利或利益之行為。
    4. 異軍公司對前項事實認定產生錯誤或無法舉證時,異軍公司應對甲方之損害負賠償責任。
    5. 合約終止時,乙方、異軍公司於扣除必要成本後,應於三十日內以現金、信用卡、匯票或掛號寄發支票方式退還甲方未使用之儲值點數或平台費用。
  • 第二十五、條停止營運
    1. 因異軍公司停止本平台服務之營運而終止合約者,應於終止前30日公告於平台官網首頁、平台登入頁面或購買頁面,若甲方於註冊帳號時已登錄通訊資料者,並依甲方登錄之通訊資料通知甲方。
    2. 異軍公司未依前項期間公告並通知,除應退還甲方未使用之付費購買點數或平台費用且不得扣除必要成本外,並應提供其他合理之補償。
  • 第二十六條、損害賠償

    甲方若違反本合約或相關法令,導致乙方、異軍公司的母公司、子公司、附屬公司、關係企業、受僱人、代理人及其他一切相關履行輔助人員因此受到損害,甲方應負擔損害賠償及費用承擔責任(包含但不限於罰鍰、律師費)。

  • 第二十七條、準據法及管轄法院
    1. 本合約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如有涉訟甲乙雙方合意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2. 前項約定不得排除消費者保護法第四十七條及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八條第二項、第四百三十六條之九規定之適用。
  • 第二十八條、個別條款效力

    本合約所定的任何條款如有發生一部或全部無效者,不影響其它條款的效力。

  • 第二十九條、送達
    1. 有關本合約所有事項之通知,甲方同意乙方、異軍公司依甲方登錄之通訊資料為送達。
    2. 前項登錄通訊資料若有變更,甲方應即通知乙方、異軍公司。乙方、異軍互動公司應依變更後之通訊資料為送達。
    3. 乙方、異軍公司依甲方登錄之通訊資料所為之通知發出後,以書面通知到達甲方,或電子郵件進入甲方之電子郵件伺服器中,推定為已送達。
    4. 因甲方之故意或過失致乙方、異軍公司無法為送達者,乙方、異軍公司對甲方因無法送達所致之損害不負賠償責任。